沧州:31万余亩耕地将实施季节性休耕

 新闻中心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8-10

沧州:31万余亩耕地将实施季节性休耕-Good Luck To You!

记者从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,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,沧州将在任丘市、泊头市、河间市、盐山县、吴桥县、沧县、献县、东光县以及中捷产业园区9个地下水超采区,组织实施耕地季节性休耕,涉及耕地面积达31.41万亩。休耕期间,省有关部门将下达专项补助资金逾1.57亿元。休耕结束后,预计可节水0.47亿立方米。“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季节性休耕,将小麦、玉米一年两熟改为一年一熟,实行‘一季休耕、一季种植’。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休耕,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或油料、棉花、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,减少地下水用量。”沧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季节性休耕期间,鼓励农民种植绿肥作物,在下茬作物种植前将绿肥粉碎翻耕入田,培肥地力,同时减少地表裸露。

据介绍,9个县季节性休耕面积分别为:东光县1万亩、盐山县5万亩、吴桥县3.12万亩、献县6.39万亩、泊头市3万亩、任丘市2万亩、河间市5万亩、沧县3.9万亩、中捷产业园区2万亩。季节性休耕期间,河北省有关部门在确保任务面积按要求落实的情况下,对承担任务的农户、家庭农场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,补助资金按照每亩500元标准直接下达到县。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、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。公示无异议、验收合格后,项目县将通过“一折通”或“一卡通”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或实施主体。

据了解,结合沧州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际,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已制发《沧州市2024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任务目标、技术路径、补助标准、补助方式、重点工作、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。7月至8月,各项目县将任务明确到乡、到村、到户、到地块,组织填写《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面积清单》,并进行公开公示,签订实施协议,明确权利、责任和义务。同时,各项目县将开展宣传培训,解读季节性休耕政策,宣传技术模式,制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;9月至11月,落实任务到农户、到地块;12月至下茬作物播种期间,将落实季节性休耕地块管护措施,防止违规种植等问题发生;2025年3月至5月,进行项目验收,对验收合格、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主体拨付补助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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