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杀人未遂还重!娃娃机大盗偷窃36件 判囚8年
潘姓男子一年多连犯36件窃案与一件洗钱案,一审重判10年,上诉後改判8年。娃娃机示意图。
〔记者王捷/台南报导〕潘姓娃娃机大盗,一年多来犯36件窃案跟洗钱案,他大多都是破坏娃娃机店的零钱,加上他又吸毒,犯案辆持续增加中,一审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,不过潘男上诉认为量刑过重,主张他都有认罪、没浪费司法资源,二审也认同,改判有期徒刑8年。据了解,潘男各辖区警方的头痛人物,他趁着娃娃机电四下无人,就会去偷钱,而且被抓到以後都认罪,台南地院清出他在一年内犯下的36起窃案及一起洗钱案件,一审法院合并这些罪刑重判10年。请继续往下阅读...
一审法官认为,潘男多犯罪次数多且频繁,显示出高度的犯罪意图,犯罪的模式虽然简单,但是看得出是有计画的犯案模式,被害人财物损失不大,但是他的行为对破坏社会秩序,对社会危害性大。但是,潘男不服一审判决,并提出上诉,台南高分院在二审审理後,也认为一审未充分考量潘男认罪及配合侦查等因素,量刑过重,故改判8年。二审法院强调,潘瑞文的犯罪行为,都是侵害他人财产法益,犯罪时间接近,犯罪所得不大,虽然其犯行多次,但考量其认罪态度及配合侦查,所以从轻量刑,最後撤销一审判决,将刑期由10年改为8年,并强调量刑时应遵循比例原则及责罚相当原则,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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