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搭公车劝人不看手机 司机制止起冲突挨告获不起诉
周男搭公车劝乘客不看手机,与司机起争执,愤而提告然侮辱等罪,业经检方处分不起诉,并报请高雄高分检核备。
〔记者鲍建信/高雄报导〕高市周姓男子搭公车,因规劝乘客不要看手机,与王姓司机发生纠纷後,被载往报警并下站,愤而控告王涉嫌妨害自由等罪,检方认为罪证不足,予以不起诉处分,并报请高检署高雄分署核备。据了解,2023年9月17日下午3点多,周男在「高雄中学站」搭乘港都公司公车後,行经三民区建国3路时,他因劝导车乘客不要看手机,被王姓驾驶制止,双方进而发生争执。请继续往下阅读...
王员当着全车乘客面前表明拒载,并开往「中山一路」站後报警,警员抵达现场请周下车,周自认受到侮辱及搭载权益受损,愤而控告王员涉嫌公然侮辱罪和强制罪。高雄地检署勘验车内行车纪录器内容,两造发生口角时,王员语气尚属平和。况且,身为公车驾驶,有权限维持车内秩序,其制止周向乘客攀谈,核属正当,并无蓄意贬损名誉之意。此外,王员也无以任何强暴、胁迫之方式,迫使周男下车,因而不构成强制罪,予以不起诉处分,并已报请高雄高分检核备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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